2018年1月16日 星期二

【公告】開放受理申請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2018年公益金


《合作法》中規定合作社結餘,除彌補累積短絀及付息外,應提撥百分之五以上為公益金。公益金應供社會福利、公益事業及合作事業教育訓練與宣導用途使用,不得移為他用。  
 
合作社在成立一開始,就抱持著自立自給之餘,一定要回饋社會、關心社會的心意!

 ❣公益金是什麼?
 https://goo.gl/VY8Lqz
 ❣怎麼申請公益金?
 https://goo.gl/5RWPkP
 ❣2017公益金審核小組報告
 https://goo.gl/zx2UX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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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公益金使用對象:經政府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組織及團體、本社農友、生產者、社員均可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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